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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问题

    信息发布者:大角牛老
    2017-02-22 21:18:18    来源:光明网   转载

     作者:周晓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道德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离不开教育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及潜移默化的“软约束”,更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硬约束”。法治在道德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强化道德建设针对性、提升道德建设实效性的可靠保证。因此,要按照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要求,促进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相互作用、深度融合。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明确规定对失德行为的惩戒措施。加强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终极目的都是培养社会主体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情操,健全的法律人格其实是理想人格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理想人格的塑造和形成又有赖于立法对普遍伦理价值准则的规范和设定。这是因为,立法活动可以通过规定法律主体认真遵守和积极履行有关道德规范原则,使道德规范真正成为具有法律属性和法律效力的法律原则。这就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大立法力度,制定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意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诠释道德文明风尚、传播社会正能量的有关道德建设的法律法规,把基本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从而保障道德建设稳步发展。当然,促进社会公德的规范化是道德立法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必须完善加强社会公德方面的法律法规。比如,要完善公民基本行为规范的立法、奖励公民见义勇为的立法、惩治特定场合下见危不救行为的立法以及维护广场、车站、地铁等公共场所良好秩序的立法。
      加大严格执法的力度,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并为此付出代价。明代政治家张居正曾说过:“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法律不能在实践中得到有效实施,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其应有的价值也就没有办法得以实现。执法活动对于深化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是同时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率性原则的执法活动,其实质就是价值标准和伦理道德在经济社会领域中的体现;二是执法主体自身所处的比较特殊的地位决定了其本身的道德风范和境界与精神面貌,会对社会起到示范作用、发挥榜样效应。因此,要通过严格执法,利用法治具有的稳定性、普遍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保证道德建设顺利进行。认真遵守和切实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道德观念,努力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等热点难点问题的集中治理,特别是加大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等一系列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让败德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法律惩治。建立健全覆盖各领域、各行业和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以及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正确引导人们践行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努力解决诚信缺失等突出问题。
      推动道德原则和要求法律化,使其成为社会成员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根本准则。道德原则和要求对于维护经济秩序、公共秩序和生活秩序十分重要也非常必要。通过法治手段将其予以明确规定,就可以将一些最基本的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这种法律义务的履行就有了道德和法律双重的约束力。法律约束力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的,能够起到维护社会基本秩序的正面而积极的作用。《宪法》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用根本大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把道德内容上升到最高法律地位。《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些法律原则都是以良好的道德观念为基础制定的,集中体现了道德方面的根本价值取向和基本行为标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对以孝老爱亲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进行了弘扬。《公务员法》《教师法》《法官法》等法律对公务员、教师、法官等职业的基本道德作了相应规定。今后,还应根据新的形势发展要求,将一些未上升到宪法法律法规的道德原则和要求进一步法律化,从而成为国家保证实施的、广大社会成员普遍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孟子说过:“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也就是说,治理国家必须把行善政与行法令紧密结合起来。法治既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培育良好道德风尚的最有力手段。只有有效发挥法治褒善抑恶的基本价值,才能形成扶正祛邪的良好社会风气。因此,要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道德风尚。一是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养成尊法的良好习惯。普法的功能和目的不仅在于传播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促进法治理念的渗透,最终的目的则在于法治思维和理念的运用。比如,可以通过在广大经营者中开展深入细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养成以等价有偿、诚实信用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自觉和法治理念。二是树立符合现代法治要求的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倡导公平正义、尊重人权、维护秩序、保障安全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三是推动法律实施,培育法治信仰。必须建立一套维护公平正义、体现人民权益且具有至高无上权威的法律制度,并通过有效实施在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周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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