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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聊城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开始申报

    信息发布者:大角牛老
    2017-03-16 09:16:48    来源:聊城新闻网   转载

     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聊城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申报工作,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

      为推动山东聊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和规范全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培育和储备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申报主体,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步伐,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聊城实际,聊城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范围包括聊城市区域范围内的管理机制新、技术力量和创新能力强、产业特色明显、产业规模适度、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各类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的申报单位原则上是由聊城市内注册企业或当地行政政府机构创办的农业园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隶属于某一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同时,园区目前具有一定的产业化规模、经济基础和建设基础,有一定的建设规模和明确的地理界线,有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产业链明晰,能够通过技术传播和产业辐射模式,引导和带动周边地区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另外要求申报园区要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具有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型农业企业、科技特派员和信息服务站点,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和人才支撑,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成果来源,有比较完善的技术转化服务体系和技术培训体系。

      此外,园区管理要科学,申报园区应建有园区管理服务机构,建设主体一般要具有明确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期一般为3年。申报对于园区建设任务和要求也有一些规定。园区规划完善,功能定位准确。总体发展规划的指导性和调控引领作用强。管理与服务机构到位,体制机制创新。创新资源聚集,措施保障有力。

      园区建设单位经所在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批准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盖章后,向市科技局推荐。每个县(市)区限报1-2家。2017年4月30日前,将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并附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

      联系人:张平 8378988;电子邮箱:lckjjnsk@163.com。(记者 凌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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